|
|
|
关于网站备案域名核验通知 |
|
|
|
目录
-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上线时间
-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
- 需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范围
- 域名注册人证明和授权函
- 未通过域名验证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地址: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5930543/content.html)的要求,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西部数码提交至管局审核后,管局将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您提交的域名未能通过核验的,根据通知要求,我司将退回主办方。
根据通知要求,西部数码将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上线时间
2018 年 1 月 1 日 0 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
需 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才能通过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顶级域为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 |
查看详情 |
网站备案域名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管理 |
查看详情 |
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 |
查询域名WHOIS信息 |
网站备案域名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
(非西部数码域名用户,请咨询您的域名服务商或转入西部数码) |
关于域名实名认证 |
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非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上传至备案系统(仅部分省份支持)。 |
|
需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范围
备案类型 |
域名核验范围 |
备注 |
新增备案(首次备案) |
核验全部域名 |
无 |
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号下新增网站) |
核验全部域名 |
无 |
变更备案信息 |
变更2018年1月1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备案,核验新增域名。 变更2018年1月1日后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网站域名核验。 |
无 |
备案转入 |
暂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
|
注销主体 |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
注销备案后,如果重新提交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 |
注销网站 |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
注销备案后,如果重新提交网站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 |
取消接入 |
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
取消接入后,再接入暂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
域名注册人证明和授权函
如果备案过程中,提示需要上传网站备案域名注册人证明和(或)授权函,需下载证明和授权函,并按照模板中的要求完成填写。每个接入商的模版不同,可咨询客服查找下载。
未通过域名验证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退回原因 |
解决方法 |
该域名不存在注册商验证库中。 |
建议在域名注册完成并完成实名认证3 个工作日后,再提交备案申请(因工信部的系统同步数据需要时间,还未更新前提交备案会被退回反而影响备案进度)。我司域名注册并实名后到验证库更新大约需3个工作日,非我司注册的域名请与实际注册商核实; |
域名信息比对不一致。 |
请核对域名实名信息和备案主体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域名信息或备案主体信息。西部数码域名用户,请登录西部数码后台修改域名信息。 |
该域名核验出现错误:TLD未批复。 |
域名后缀未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暂时不能用于备案提交。 |
该域名核验出现错误:注册商未批复。 |
域名注册商是未经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建议转入我司后再备案。 |
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
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办单位或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我司注册域名实名审核时间约(1-3个工作日),含有特殊字符的域名,会转入注册局人工审核,实名时间会适当延长) |
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进行核实,并及时续费。 |
|
|
|
|
|
电话:010-12345678 传真:010-12345678 咨询信箱: 咨询OICQ:张三:123456,李四:123456,张三:123456,李四:123456 |
版权所有:万网域名主机(http://baidu.com) ©2004-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北京北京北京北京 邮编:518057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